法律问答

怎样让对方自愿放弃两个子女的抚养

2019-11-05 20:2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成年人可以提出放弃被抚养权吗?法律规定,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因此,无法独立生活的未成年子女不可以提出放弃被抚养权。
      即使离婚,父母对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都有法定的抚养教育义务。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不可以提出放弃被抚养权。   法律规定,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因此,如果是16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独立生活的,可以不需要父母的抚养。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尚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子女,必须得到父母的监护,监护权不应以子女的意志而消灭,否则不仅对子女成长不利,同时也会给社会增加负担。
      所以不能听任未成年人所谓“自已一人独立生活”的意愿,也不能以此免除其父母的抚养义务。
  • 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因为父母分手而消除: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由女方抚养为原则,除非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或者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哺乳期后的子女,因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的,根据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的原则,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予以考虑;3双方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4双方抚养子女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抚养子女的,但是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照顾(外)孙子女的,可以优先考虑;5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应当尊重该子女的意见。 抚养费的确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关于抚养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影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的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1.法定数额,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不高于月总收入的50%;2无固定收入的,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可以协议抚养费数额,但是不得影响子女健康成长。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一般给付至子女18周岁止,子女年满18周岁,尚不能独立生活的不在此限。
  •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以上就是哈密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的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