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方与女方于2017年2月份登记结婚,3月下旬,女方要带孩子去娘家,(孩子属于女方前夫的)公公不让带,公公还说,孩子这辈子都不要想出他们镇的大门。5月份女方说要要求带孩子去娘家,还是不让带。7月份女方姐姐和妈妈去,说带孩子去娘家玩几天,男方以各种理由还是不让去,现在女方待在外面不会来,要离婚。自从女方到男方家,男方一直没有给女方日常生活费。现在孩子在男方家。每次回到家,也不让女方和孩子亲近。孩子目前2岁。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可以告男方限制未成年人身自由吗?

离婚
2019-11-04 15: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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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