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北京打工,因为有事,我就不告而别离开去了别处工作,以前我跟老板也说过好几次不干了,可是老板不让我走,我才偷偷摸摸走的,到现在,去年的两千快钱没给呢!请问这钱我还能要回来吗?

2019-11-04 14: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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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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