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凌晨高速公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至一人死亡的负刑事责任吗?

2019-11-04 08:21: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依此规定,事故当事人可以自行撤离现场,自主协商处理交通事故协商处理交通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事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事故认定书上说明有关情况后,将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1)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3)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字的;
    (4)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不适用调解或者调解未达成协议及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汽车追尾如何处理  
    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  
    4、发生事故后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5、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时,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 理赔时的基本流程
    (1)出示保险单证。
    (2)出示行驶证。
    (3)出示驾驶证。
    (4)出示被保险人身份证。
    (5)出示保险单。
    (6)填写出险报案表。
    (7)详细填写出险经过。
    (8)详细填写报案人、驾驶员和联系电话。
    (9)检查车辆外观,拍照定损。
    (10)理赔员带领车主进行车辆外观检查。
  • 新驾照实习期内能上高速吗,  
    一、新驾照实习期内能上高速吗  
    1、2004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明文规定: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为6年,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2、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有明文规定:  第六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  新取得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实习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应当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考试,并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附件3)。
  •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是介于前两种精神病人之间的一部分精神病人。
    与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相比,这种人并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不能象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那样,完全不负刑事责任。但是这种人作为精神病人,其刑事责任能力毕竟又有所减弱,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对这种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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