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超市上班,检查保质期漏了一个面包,第二天上班的两个店长没有复查,食品安全部门过来检查找到这个面包,要对店铺进行一系列处理与处罚,包括罚金。检查保质期是我的工作职责,复查同样是两个店长的职责,现在店长要求我承担1000元,请问这样合法吗?A

食品安全
2019-11-03 21:05:04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九章的处罚规定:
    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八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一)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食品生产者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药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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