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前妻离婚协议是可以随时探望孩子没写时间地点次数,现在她每次接走孩子住好多天,孩子6岁刚这样影子孩子我感觉,目前前妻结婚了已经,我不想让他接走,如果她想探望看看孩子不可以带走,就见面聊半小二十分钟的,不让她带出去。这样他不同意,怎么办,如果是他不同意我就不让他看,她起诉我的话会重新判决探视方式么

离婚
2019-11-01 18:59:32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你好,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三)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给法院;   
    (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法院;   
    (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六)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七)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