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商标近似的侵权商品,商品提供者没有开具任何销售票据和合同等(自己没有证据证明来源),如果提供者到本地工商局证明商品确实是他提供的,能否认定自己是合法取得?工商部门是否有权处罚身处异地的商品提供者?
-
专利法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关认定如下:
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 :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注:发明人只能是个人不能是单位 专利发明人是
名誉权不是财产权,只能变更不能转让。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