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精神评残赔偿标准是什么呢?

2019-10-31 12:36: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事故评残标准如下:一级伤残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级伤残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  
    1.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职业种类受限;  
    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降低;  
    3.不能胜任原工作;  
    4.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3.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4.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远距离流动受限;  
    3.断续工作;  
    4.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 (一) 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侵权损害赔偿中,应一并提起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的请求,否则诉讼后不得提起。(参照精神赔偿解释第八条)

    (二)赔偿类别:

    1、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2、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另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死亡赔偿金已可视为财产损失)

    3、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其他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参照赔偿解释第九条)

    (三)司法实践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法院不予支持。

    (四)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一次性支付,特别情况下可以分期支付。

    事实上,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国家制度对法律制度的道德补充,对维护社会和谐完善我国法制具有积极地意义。
  •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分为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财产损失赔偿标准和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三部分。
    计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各个类别的特性以及法律相关规定,单独计算。比如医疗费的计算标准,按照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进行认定。
  • 因交通事故受伤尚未达到致残的程度,受害人可以要求赔偿的的范围包括以下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