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8年6月1日因工作原因受伤,一直治疗到现在,但单位未报工伤,说让我先治疗单位负责治疗费用,但是现在治疗的效果不是很好,而且单位也未对我所花销的费用支付治疗费用,现在我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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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人身
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
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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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