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村项目说是土地增减挂钩,现在马上交钥匙,之前每个人拿了12000元的保证金,新房子原价1498,给我们优惠价格1198,每个人优惠300元,说2015年搬迁,现在拖到了2017年,政府根据不同材质的房屋做出了不同的价格,钱不够的自己再添钱,我们村大部分还要填五六万的,七八万的,现在我了解到有每亩地补偿30万,政府说拿来盖楼了,包括公共设施啥的,给我们优惠的300元都在里面了,我想问这样合理吗?

著作权
2019-10-30 17:45:2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四条,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
    因此,被征收房屋的补偿价值是以房屋建筑面积确定的,并应考虑新旧程度等其他影响房屋价值的因素。
    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由被征收人和征收部门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评估机构评估。
    成套住宅的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共有分摊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墙体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和套内阳台建筑面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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