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村98年分土地每人分得7.8亩土地,其中有6.5亩是交任务粮的好地,有2.2亩,次第是交提留和空头税的,可是,在土地确权时这2.2亩土地不给我们确权,现在我村正在签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委托书,现是2019年村里让我们签的日期,要写成2018年4月15日的。我们正向有关政府反映,我村土地没给确权问题,这委托书我们能签吗?签完我们的问题就会被压制了吧,还能要求确权吗?

2019-10-30 12:25:4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每宗地的土地权需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
  • 土地确权意义:
    首先是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
    再次,农民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
    最后,有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的各项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原始依据。如果耕地面积四至不清、面积不明承包地流转就潜藏较大风险,不仅农户不能放心流转土地,土地规模经营主体也难以安心经营,必然制约现代农业发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