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我本人在常州,我和我女朋友相认一年多,也都在一起生活了,现在我女朋友家里都不同意我俩在一起,都特别反对,我女朋友家里是山西的,我是河南的,她家里人说嫁的太远,不让我俩在一起,现在我们准备去海南,我父母一家人都在海南,我俩这样走,会不会够成的犯罪,我俩是同龄人年岁23 希望你能帮我解答,谢谢

2019-10-30 09:12:02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1、是的:根据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的规定,子女属于年老父母的赡养义务人之一,应该尽赡养义务;  
    2、根据本法第75条的规定,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虐待老年人或者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由有关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  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七十五条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虐待老年人或者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由有关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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