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是做美容护理行业的,刚刚她跟我说她有一个顾客使用了她推荐的产品过敏了,对方要求她五倍偿还损失并且威胁她如果不按照他说的赔偿就去法院告她,她的老板也在推卸责任要求她赔偿顾客的损失,不知道遇到种情况责任由谁来承担,但是有一点可以明确那位顾客是一位经常使用那种产品的老顾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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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注意
证据,如
借款合同等有效证明确实存在债务的相关证据
要注意
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
《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时效为一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
《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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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