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施工单位上班,因为有交安的证,单位给我挂了安全工程师的职位,而我们单位有真正负责安全的科长,我的工作和安全一点没关系。这种情况,如果工地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我会承担责任吗?

2019-10-28 20:51:12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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