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一女的到我家里来耍言语不和发生了一些抓扯,他说我要强奸他,但是我没有,后面他带个男的来,拿了匕首过来说喊我拿一万元把事情私了了。 后面打110 经过派出所协调,我付了那女的600元把事情解决了。因为警察给我说如果他死咬到说我强奸的话,就容易定为强奸未遂,就不好处理,同事警察也把那男的匕首没收了,我想问下,如果他现在又来告我强奸未遂,警察会怎么处理。而且他还带起匕首来喊我赔他一万,我打的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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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未遂属于公诉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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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