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男方男女朋友关系意外怀孕了医生建议留着我30岁了男方现在让我打掉没给费用还和我断了所有联系我打算生下来请问可以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吗我打掉,没给费用,还和我断了所有联系。我打算生下来。请问可以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吗?我和男方男女朋友关系,意外怀孕了。医生建议留着,我30岁了。男方现在让我打掉,没给费用,还和我断了所有联系。我打算生下来。请问可以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吗?

2019-10-27 18:01:10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其本意应理解为男方和女方双方行为而发生的怀孕、分娩,不应包括女方和他人发生性关系而导致的怀孕、分娩的情况,否则,对男方来 说是非常不公平的。
    女方与他人发生性行为导致怀孕、分娩,存在严重过错,也是对男方感情的严重伤害,在此情况下再剥夺男方的离婚请求权,既不人道,也容易 导致矛盾的激化,而且与法律保护妇女的本意相违背,所以,应赋予男方起诉离婚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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