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年9月被人打伤,派出所核实情况并调解,双方签订调解协议,派出所盖章,要求赔我4600元,但至今对方仍不履行。每个星期都去派出所要求协调处理,耗费大量精力和交通费。派出所协调不了,出具盖章的解决途径告知书,叫我交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又要我叫去医院出具证明,证明这些费用是打伤产生的,这不是为难人吗,明明派出所已经核实签订了协议,我接下来应该怎么做。

暴力伤害
2019-10-26 20: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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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