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高中生两班直接打架,一班找到对方门口请求对方因前一天晚上对本班同学的侮辱道歉,对方班级拒绝道歉,并先动手。我们将对方打伤,对方九人去医院检查,被打碎眼镜一副,弄坏衣服一件。我们同样损失一副眼镜。打架纠纷学校解决后,对方要求赔偿,眼镜2100,衣服249 加上医院检查费共4961。但学校拒绝我们要求对方对于我们损失的眼镜,进行赔偿。我们是否应全额赔偿对方?是否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我们一副眼镜?

2019-10-26 16:07: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同学之间的打架斗殴一定要注意分寸,否则可能涉及违反治安管理,甚至是刑事犯罪
  • 在学校打架的赔偿责任分配:学校责任:根据我国司法实践,如果学校不能举证证明自己尽到了安全管理义务,就应该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具体责任比例应当根据案情确定;
    打人者责任:学校学生没有经济来源,所以侵权责任赔偿应当尤其监护人履行。相互斗殴的情况下,被打者也会承担部分责任。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第
    一、二款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打架斗殴应当依据具体情节区分是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然后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刑法定罪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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