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的一位市民,12月6日23点左右我在十字路口左转时对面马路一辆轿车闯红灯遮挡号牌给我撞倒,我驾驶的是电动三轮车小型的请问我有什么责任吗?

2019-10-25 23:01:15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根据新交通法规定,从2013年1月1日起,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次性记12分。  如运行中被雪遮挡车牌驾驶不算处罚。
    新交规规定中“故意”两字最关键。车辆遇上雨天,泥水溅到车牌上,这样情况不算故意遮挡号牌。有的车辆遭遇车祸,车牌被撞坏,未来得及修理,也不算“故意”。但是如婚车在号牌处贴上“百年好合”等字样,或安装个性化装饰遮挡号牌的字母数字等,就算故意遮挡号牌行为。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上道行驶时应保持号牌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如有积雪覆盖应及时清理。否则将进行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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