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骑电动车在路上,经过没有斑马线的小路口。看到孩子父亲的时候开始减速,孩子父亲通过路口,我一直在缓慢行驶。快要通过路口时看到孩子母亲从马路那头在往这边走,我在过了路口没多远,孩子突然冲了过来,摔倒在地上。三人均是在路口横穿马路,孩子在我刚经过路口后与我相碰,他应该是斜着跑过来的,按理他应该和父母一起通过路口。因为没有监控,不清楚是我撞了孩子还是孩子碰到了我的车摔倒。去医院检查孩子身体没有事情,只是摔倒在地是头磕地上了,有些轻微的红肿。1 当时孩子是突然冲出来的,而且我车速特别慢(这个可以找到证人) 2 孩子摔倒在地时,我怕撞到他车子倒了会碰到他的腿,所以当时抱着电动车没有看清孩子到底是怎么摔倒的。而且过了七八秒已经过了马路的孩子父亲才过来将孩子抱起,指责我了一会儿孩子母亲才过来。证明父母离得有一定距离3孩子 腿上没有任何问题,也没有红肿。所以我觉得是存在我没有撞到孩子的可能。但是也有我撞到他的可能。因为没有监控也没有目击证人,所以无法证明到底怎么样。想问一下我付什么责任?是全责么?

2019-10-25 17:52:59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属于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上人员应当立即下车,不要在路上逗留,迅速转移至路外或者安全地带,防止二次事故发生。
    轻微交通事故可进行快速处理或自行前往交通事故报案中心报案。如遇有伤亡或较大损失,应立即报警,详细说明事故发生地点及伤亡人数。在警察查完现场后一定要求警察给你事故报告,及该警员的姓名、编号、所属分局及电话号码。
    至于车子的修理费和价值贬损赔偿,均可以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涉及修理费的需要出示发票;贬损价值赔偿则需要出具鉴定报告。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凭借《责任认定书》,即可向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主张损失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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