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十四岁怀孕了,想结婚,可是爸爸不同意,其他人都同意,虽然是我爸爸可是他没有做到爸爸的责任,不是打就是骂,我男朋友未满十八岁,不过他家里人都同意我们结婚,我爸爸本来同意了,后来不知道怎么了又不同意了,我真的想自杀了,孩子已经四个月了,我不想失去这个孩子,我也很爱我的男朋友,他本来还不想要孩子的,他说想等我两年再要,是我一直想要孩子,他才跟我要了孩子,算犯罪么?现在我爸爸居然要告他,我真的想死了,有他这种爸爸我很失望

2019-10-25 16:55:40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3、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4、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5、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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