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您这边,就是原来我们农村双方为了方便种植而互换的土地,想、已经有20几年了,现在修路被占用,陪了1.2万块钱,现在对方想要这个钱,在乡政府出面说这个钱应该给对方,因为对方有承包合同,我因为已经换了20几年了,如果不是占用对方也不会想着把田换回去的,所以我们家不同意,现在乡政府强制把钱放在乡政府了,谁都没给,像这种情况,如果我要起诉的话,起诉谁呢???望律师帮忙解惑,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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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土地不属于承包个人所有,而归集体组织所有,承包人只享有使用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产必须是公民的个人合法财产,所以,农村承包土地不可以
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一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
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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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