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离婚诉讼,第一次开庭没判,六个月后我再次上诉,到现在大约两个月的时间,法院打电话通知被告去传票,被告撒谎不在本地,又没有被告的住址,只能电话联系,并且被告接到法院打电话,就威胁原告家属,说法院在给他打打电话就做对原告不利的事,现在法院传票迟迟送不出去,怎么办?法院就没有其他办法吗?

离婚
2019-10-25 14:40:53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法院传票的含义: 是指由原告准备、由法庭下达的用来通知答辩人气被起诉信息的法定文件。
    法院传票的责任: 法庭传票要求答辩人在指定期限内向法庭提交文件作出回应,或在小额钱债法庭中,该答辩人可以仅在法庭传票中指定的特定日期到庭参加法庭审理,同时答辩人也可选择对法庭传票不作任何回应即由法庭下达缺席判决,但其需要承担输掉该诉讼的风险。
    个人民事纠纷法院传票的常识:
    法律规定是在开庭3日前以传票的方式通知当事人,被告收到诉状后可以书面答辩,也可以在法庭上答辩。法院传票上写有开庭日期。当今实践中也有法院审理简易程序案件也可用电话通知当事人到庭开庭。
    收到法院传票后玩消失行不行?
    1、拘传。《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规定表明,只有对必须到庭的被告,才可以适用拘传。
    2、缺席判决。这是在你不做任何辩护的情况下作出的判决,结果可想而知。对于法院转票,不存在收不到,即使找不到被传唤人,法院也可以公告送达,一定期限后,就视为收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