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两个女儿,一个21上大学,一个十四,上初中,,小女还有先天性心脏病、还有癫痫,房子还有两套,老家一个,市里一个楼房,老公现在不管交生活费,也不上班,我想离婚,问该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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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继承法的这条规定,说明对房屋遗产进行分割时应掌握两条
基本原则:一是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也就是不能把无法分割的房屋遗产,强行分开、割断,以致造成生产无法正常进行或给生活带来不便。
二是不损害遗产的效用,房屋本身就是用来生产经营或居住生活的,不能因继承分割而改变了房屋的使用属性,丧失了房屋原有的使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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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