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开车把一个没驾照没牌照骑摩托的人撞倒,对方摩托车报废,人经过检查腰只是受点挫伤。也给予治疗,我垫付了1000元医疗费,其他的他们自己垫付。交警判定我主要责任,对方次要责任。双方都认可裁决。保险公司认定我负责百分之70,对方百分之30。我的车维修后花了1万1千元,我的保险公司说对方要负责2000加2700元共4700元,但对方不想赔付,我的是全险。对方没保险,我能申请代位赔偿吗

2019-10-25 13:26:3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将肇事者、车主、保险公司列为被告。 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并主张赔偿.
    (1)、申请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2)、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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