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想咨询一下,在幼儿园户外活动时老师给孩子发的跳绳和球,老师在玩单腿跳绳,五岁宝宝一不小心把球扔了出去,整好赶上老师跳绳落地的时候,就踩在了球上,导致老师大脚趾头挫伤,问一下责任应该怎么划分,家长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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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作了类似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教育部《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明确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法应当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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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