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您,我家之前租土地给一个农民种植,合同20年,现在合同还未满期,前段时间测量发现土地亩数比之前报的亩数还多,想增加租金,倘若打官司的话,我方有没有什么优势呢,求解答,谢谢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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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可分为经营性租赁和融资租赁,经营性租赁不可算作企业的资产;而融资租赁可以算作企业的资产。
融资租赁又称设备租赁或现代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
资产的所有权最终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
融资租赁的判断标准,根据新准则规定,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
第一,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第二,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第三,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第四,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第五,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否则,为经营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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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