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以交往为由从交友软件中借走了三万多元,今日自称是旅店老板的人(该女子近期都说住在旅馆)以该女子坐黑车去银行给我转款因钱不够被黑车司机扣押为由要我再次转款500元,并威胁说如果不出钱该女子就有被伤害的可能,并且一切后果要我承担。我去派出所咨询,警方说是对方见我不转钱就换了种方式,并且在公安系统上找不到对方给的身份信息,建议我不要再转,并且建议我保留转款记录和对方写的欠条去法院咨询一下。如果我真去法院了是否能真的立案?是否要向我收取费用?若要收费收多少?我是不是要请律师?我的钱还能不能追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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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买方要注意资金安全和中介公司的诚信度。买方要和卖方、中介签订完善的存量房买卖三方
合同,合同中约定中介机构要督促卖方在买方还贷后必须尽快办理过户。另外,为了买方的资金安全,卖方可向买方打借条,借条中要注明买方的钱是借给卖方还贷用的,还完贷款办理交易过户时,这笔钱自动转为买方支付的房款。
交易过户完毕后,借条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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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