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妻离婚四年了,两个孩子是我在带,四年来她从来没有给孩子主动打电话问候一声,也没有给一分钱养育费,经过法院以后她还是不给孩子扶养费,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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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
抚养费。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
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因此,一方拒不执行抚养费判决或裁定的,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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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