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律师!??我想问一下,还没有离婚,但已分局两年,感情不和,男方也同意签字离婚,在还没有签字前,女方能不能把户口签回出生地呢

离婚
2019-10-24 14:15: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一)、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
    1. “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
    2. 嫖娼被查处,警方的笔录。
    3. 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对其生活作风进行处理的材料。
    4. 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博客、QQ聊天记录等最好先做一个公证,再提交给法院为宜;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5. 捉奸在床的证据,这类证据搜集难度大,可以采取拍照、录像取得,但是要注意不要侵犯隐私权。
    6. 人民法院对一方认定重婚的的法律文件。
    7. 夫妻双方就婚外情交涉的录音资料。
    8. 夫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或照片。
    9. 物管人员、邻居、街坊人员、亲朋好友等的证人证言。
  • 第一,要先分清夫妻共有财产有哪些。
      第二,离婚理由,比如你发现对方有外遇,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申请离婚,那你可以分到得财产会多一点。
      第二,是否有共育子女,子女由谁抚养,抚养方自然会多分一点,同时没有抚养权的要付给对方抚养费用。
      第三,如果仅仅是感情不合,没有子女,正常离婚的话,那就是夫妻共有财产平分。
      
    1.是实物分割,这是最常用的方法。一般经估价后,夫妻的很多共同财产如分割了就容易影响其使用价值,所以为了不影响财物的使用价值,在各财物价值基本均等的情况下采用实物分割的方式。
      
    2.是价金分割。通常夫妻两人都不想分得某些财物,或者财物不能分割,或者分割后其使用价值降低、消失,那么可把该财物变卖,对所卖得的价金进行均分。
      
    3.是价格补偿。一些财物不能分割,一方取得该共同财产后,需补偿另一方相当于一半的价格。

  • 一、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这是办理离婚手续所要求的内容之一。
    二、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登记审查表和离婚声明书,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离婚,发给离婚证。
  • 若对方没有同意离婚,你可以找专业律师帮你,了解对方不离婚的真实原因,这样对于后面是否协议或诉讼离婚会很有帮助。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