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小车和摩托车有刮擦,小车无人员伤,车右后方有擦痕和凹,对方摩托车没事,人员轻微骨折,住院三个晚上已出院,现在医药费5000左右,还要后续赔偿3000,不知道到底谁撞的谁,我要负全部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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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
精神损害赔偿。建议申请
医疗事故鉴定,依据鉴定结果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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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