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o11年13岁时跟l9岁的社会青年,抢了13岁学生的一元钱,我什么都没分到,后被法院判成从犯,劳教半年,缓刑二年,现在我从业,要到派出所开无犯罪证明,可是当年的事还记录在案,我该怎么办?

其它
2019-10-22 16:44:4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行为是犯罪。

    凡是不满14周岁的人虽然实施了犯罪行为但是不构成犯罪,没有犯罪记录。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其他行为也不构成犯罪,没有犯罪记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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