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现众多债权人找到我,说我前夫在我婚姻存续期间借了他们很多钱,少则几万,多则二三十万,总数达到了四五百万,我看了他们的借条,利息最高的达到了月息百分之二十,请问,这种高利贷是否像赌债一样不受法律保护?债权人已经起诉我,要我承担前夫债务的连带责任,我如何为自己辩解,这是我前夫的个人债务,与我无关,

2019-10-22 16:20: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第一,因赌博产生的债务关系,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规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当然赌债就无效;
    第二,赌债虽经借条赋予其合法的外衣,但掩盖的是其违法的实质,这种借贷关系不受法律支持和保护。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比如说,借贷发生时,银行同类借款年利率是6%,那么,借款的最高年利率为24%左右。
    也就是说,超出24%的年利率,不受法律保护。
    因此,高利贷在金额较小的情况下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当数量超过或者利率高于银行的基准利率的时候讲不在受到法律的保护,这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
  • 高利贷借条 法律也保护高利贷的借条也并非完全不受法律保护。按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无论利息多高,借贷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债务人要及时偿还借款的本金。至于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比如说,借贷发生时,银行同类借款年利率是6%,那么,借款的最高年利率为24%左右。也就是说,超出24%的年利率,不受法律保护。超额利息 不受保护对于民间借贷案件,总体上要维护合法有序的民间借贷关系。
    当前,融资难、融资贵已经成为实体经济发展运行的突出问题,作为正规金融的补充,民间借贷有一定积极作用。根据目前我国的法律规定,当事人既约定利息又约定违约金的,最终收取利息的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不予保护。当事人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的,出借人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请求自逾期还款之日或者主张权利之日起的利息的,

  • 1、对方放高利贷肯定是不合法的,所以对方的这些钱不受法律保护,只要你们证据确凿,你弟弟就可以不还这笔钱。
    2、对方设立赌场是犯法的,应当报警。不然以后被警察查出来,你们反而要因为在对方犯罪过程中你们明知而不报警,有变成共犯的可能。
    3、被他们已经敲诈掉的钱,就要看你们有多少证据,才可以确定能不能够拿回来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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