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同纠纷案,好几年了,原告怕过了诉讼时效,找人做伪证说这几年期间他去被告老家要过钱,还有几天就开庭了?这个做伪证的人的话法院会信吗

2019-10-22 10:36:23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你好,我可以回答关于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的问题。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民事诉讼时效的司法解释》第五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根据法律规定,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从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开始计算,一般为两年。因为你们的货款是分期支付的,所以应当按照09年6月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两年,也就是11年6月。
    如果你们公司在这期间一直没有向对方公司催收过质保金,除非对方自愿履行,否则这部分债权已经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即使诉讼,也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这两件期间你们曾有过催收的事实出现(比如催款单、电话催收记录),诉讼时效可以从这个时间开始重新计算2年。
    开发票只能证明你们之间有债权债务关系,证明买卖事实的存在,对主张债权没有影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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