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和B还有C是朋友,都在北京打工!A和B都没有驾驶证,C有车有驾驶证!三个人结伴C开车从北京回山西老家!途中,C累了,换B开车,结果在行驶中因操纵失误,引发车祸!C当场死亡,A和B轻伤!请问这起事故的责任由谁来承担?A在此次事故中是受害者还是有连带责任?
-
1、酒驾醉驾肇事致人死亡,是应该加重刑罚的,但是目前国家立法还是定义为
交通肇事罪的。
2、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
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