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想请问下。就是已经在公司签了3年合同。并且在公司工作满3年合同期,后,公司不续签,这样被离职有补偿吗?

2019-10-18 15:23: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合同期满工伤职工不续签合同终止的,不影响工伤方面的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五)项和《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工伤职工不续签劳动合同终止的,不享有劳动合同终止方面的经济补偿金,但是享有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 如果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申请离职就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履行提前三十天书面告知义务,三十天届满,你与公司间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解除。
    你提前一周申请离职,显然违反了上述规定,公司批准你的离职申请,但并不等于接受你提前一周才申请的做法。
    所以公司扣你工资(应支付你已工作期间的工资),并无不当。
    你连与公司签订的是哪种类型的劳动合同都搞不清楚,对问题的解决就有相当难度。试用期最长为六个月,一年期限的试用期显然违法。
    其次,如果公司在你工作的一年时间里,没有按规定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你完全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与公司间的劳动合同,还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

  • 1、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如果是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
  • 依据劳动合同法,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给与劳动者经济补偿。所以,如果公司提出续签并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而你不续签的,则无法获得经济补偿;如果公司不再与你续签的,公司则应当给与你经济补偿。
    补偿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标准的补偿金,五年为五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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