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鱼池合同到期了,在承包期间有建设费用,还有购买的设备,如果现在公开竞标的价位我不能接受,那么下一任的承包者,应不应该赔赏我的费用
2019-10-17 18:51:45
律师解答共有1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32条、当事人对于租期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依照本法第61条仍然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出租人应当在解除合同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
236条、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转为不定期租赁
综上所述,与出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到期后,继续使用租赁物 也就是房屋,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但是转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是出租人应当在解除合同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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