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临时工的老板和厂里签了合同要做满三个月但是当事人没有签合同有效吗?

2019-10-16 15:31: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合同生效的特别要件:指合同除具备一般生效要件外还须特别要件具备才能生效的条件。合同的特别生效要件,只是法律、行政法规特别规定的某些合同生效须特别具备的要件,并不具有普遍性;
    《合同法》第44条第2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 只要员工和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单位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可以员工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协商;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由劳动部门进行调节;在调节不成的情况下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裁决。员工可拨打12333针对投诉相关事务进行咨询。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起诉。
    《社会保险法》第83条规定,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社会保险费》第27条规定,职工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规定,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 房子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的生效要件是公示登记,即需要在房屋登记机构处进行房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只有经过登记,这房产所有权才是正式转到购买人,也就是您或者您和您老婆的名下。
    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一般来说是属于夫妻共同财。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可以自由协商支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诉讼离婚,双方有权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法条:《物权法》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及其例外】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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