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朋友帮忙造成小腿骨折,做的内固定手术,现在二个多月还无法正常行走,医药费都是自己出的,朋友该不该负责,该出多少合适,要是他不管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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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全责的话,要将医疗费扣除不合理用药,即自费部分,在交强险和商业险内是全部报销的,如果你是主责或交责,那么在交强险内报销10000元后,超额部分在商业险内按销你所占的分成,自费的药是看医院怎么给伤者用的药,如果用便宜的药就能治病了,那么用进口药来治的话,保险公司有可能是全剔掉的,但不是全部都这样,只是哪一类剔除,并不是统算全部将医药费按50%来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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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