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婆是山东的户口,嫁到我老家河北衡水。孩子出生后上户口,要求迁徙老婆的户口,孩子的户口才给上户。去年从山东开的户口迁徙证,因为一些原因户口的事没办成。现在迁徙证过期了,户口能上上吗?应该怎么办?

2019-10-14 19:02: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新生儿在出生60天内(各地政策不同,有些地方不一定是60天),拿着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父母双方身份证(妈妈不去要提供妈妈授权爸爸签字的委托书)以及出生脚印纸,到医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现在都是机打的了,一定看清楚相关的证件号是否都正确省的到了户政中心因为号码不对,产生其他的麻烦。


    二、宝宝的户口可以随爸爸一方或者妈妈一方,去给宝宝上户口的时候一定要带齐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准生证、还有宝宝的出生证明。


    三、带齐这些东西就可以去户政部门给宝宝上户口了,现在新生儿都有自己的身份证号了,还有就是独生子女光荣证也一起办了。

    公安派出所申办手续,父母双方均为本市居民的新生婴儿在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的《结婚证》和《户口簿》,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随父报出生的,必须携带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 非婚生子女落户
    1,接生证明,出生医学证明,
    2,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3,村委会或居委会证明,在学校的,要学校证明,学籍卡复印
    4,计生办处理意见,婚育证明
    5,当事人申请报告,知情人证明(3个以上)
    6,与女(或男方)方协议,或法律文书(证明你的抚养权)
    7,民警询问笔录,调查报告
    8,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审批

  • 1、继承权与户口之间没有关联性,子女是父母遗产继承的第一顺位的继承人;   
    2、法律依据:《继承法》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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