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同事六人下班去吃饭喝了点酒散伙后有两个同事骑摩托车与三轮摩托相撞致后座人员死亡请问跟我们有连带责任吗?

2018-08-29 16:59: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根据《刑法》修正案
    (八)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规定了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应按处罚较重的交通肇事罪处理。
  • 事故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划分的,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来确定。交警的责任划分结论将会是下列五种责任情形之一,即一方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
    则承担不同的责任,承担的赔偿责任的比例也会不一样,因为赔偿责任是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主要依据的。
  •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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