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问你就是有人欠我的钱.两年了打电话给他也不接.他写了欠条和身份证复印件我多有!我可以去他家乡找律师跟他要回来吗?

2019-10-11 16:39: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是要买卖双方签定一份买卖合同,给一部分定金。(要在买卖合同里写明双方关于房子的相关事项,包括税费谁承担、水电煤气是否有陈欠、什么时候交房和一旦房屋买卖无法继续是谁的责任如何赔偿等等)。
    然后到房产局安程序办理房屋买卖手续(不是一天就能办完的!!)当办理到交税的时候包括契税和其他税费(这个时候会在房产交易大厅在签定一个由房产局出据买卖合同)就要走资金监管了。
    一旦资金监管上了就等着下房证了,房证下来后3个工作日内有房产局把资金监管的钱打给原房主。(在资金监管的同时这房子基本就等于是你的了,所以要在资金监管的同时把尾款就的给原房主了,资金监管不是监管全部的钱,总房款-定金-资金监管=尾款)过程比较繁琐,建议还是找个中介代办吧。
  • 别人欠钱不还,可以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1、立案。持身份证、借条以及起诉状到法院立案庭立案。
    2、法院立案庭会审查你的情况,如果符合起诉的条件,就立案,并出具立案通知书,告知你诉讼权利和义务。
    3、立案后,案件会转入具体经办法官手里,法官会给对方发放答辩通知书以及权利义务告知书。
    4、开庭审理案件,做出判决。
    5、如果对方不按照判决或者裁定履行义务,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措施包括:查封冻结财产、拍卖财产、限制高消费,拘留等,即使现在没钱,以后一旦有钱了,随时可以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解答如下:
    1、如果是故意欠钱不还的,最好的办法就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欠钱不还,双方之间是民事法律关系,双方之间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解决民事纠纷的方法有双方协商解决,由第三人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协商、调解不成的,或者不愿意协商、调解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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