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好,情况是这样的:我有个兄弟在2010年左右因抢劫罪被判入狱,当时判刑时长8年,按监狱的时间制度,以及他较好的表现,今年八月份已出狱,但是当时他被判刑的时候未满18岁,不过法官根据公安部门口头询问我兄弟的伯父得出的年龄是刚好满18岁,所以当时就直接按满18岁来判了。我兄弟那时候还小,也是被人家唆使,诱导去抢劫的,并不是主犯,所以被判八年也很无奈。。因为是农村人啊,又没什么关系,所以当时并没有上诉什么的。。。您看看这种情况,能否反告当时的法官呢,或者是否可以争取一些什么补偿吗。。渴望您能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为我解答,非常感谢1

刑事辩护
2018-08-29 13:37: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基准]
    抢劫一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
    抢劫二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年。
    抢劫取得财物,数额超过2000元,基准刑增加六个月;每增加数额1500元,基准刑增加六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量刑基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一年: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
    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多次抢劫并且数额巨大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二年。
    入户抢劫并且数额巨大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二年。
    除上述情形外,同时具有两种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三年。
    抢劫取得财物数额巨大,超过1万元以上的,每增加5万元,基准刑增加一年。
    抢劫多次,次数超过6次的,基准刑增加一年;次数超过10次的,基准刑增加一年六个月
  •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判刑: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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