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律师!包工头因各种理由拖欠我工资有两年多了!还能起诉他吗?过了诉讼时效吗?

2018-08-29 12:55: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若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讨薪: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 我国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从年10月1日起为3年,不再是原来的2年;而有特殊时效规定的,适用特殊时效的规定。现在一般的案件诉讼时效是两年,十月一日起,民法总则开始生效,那就变成三年了。
    当然这个也不是一概而论的。

  • 1、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建立。你与医院建立的劳动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
    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0条规定向你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你辞职的时候并没有发放这些工资,用人单位并不违法。但是现在用人单位要补发你离职前的工资,用人单位也是应当向你发放的,否则是违法的行为。
    3.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如果单位不支付,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可以根据《劳动合同》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向你支付劳动报酬。
    4.用人单位仍逾期不支付的,劳动监察大队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5、你还可以向当地的卫计委投诉解决。同时,你的情况属于劳动争议纠纷,你是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的。
    6、由于是14年的工资,按照法律规定,劳动仲裁时效是应当从你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可能会存在超过仲裁时效的情况,你是需要收集你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的证据,从而使仲裁时效予以中断,来避免法律风险。
    7、并且,按照法律规定,你是应当向医院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劳动仲裁的,而不能在你现在的地方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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