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赌博罪和开设赌场一样吗如果给的逮捕通知书是赌博罪是不是就是按赌博罪定罪赌博罪三个人涉案金额6万多一般会判多久

刑事辩护
2019-10-09 13:45: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开设赌场的主要方式有:一是以营利为目的,以行为人为中心,在行为人支配下设立、承包、租赁专门用于赌博的场所。
    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上述法律条文内含了两个罪名:聚众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
    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自己从中抽头渔利。这种人俗称“赌头”,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赌博。
    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这种人俗称“赌棍”,这里要注意赌博行为的时间延续性和长期性。在具体认定上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所谓开设赌场,是指开设和经营赌场,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
  • 开设赌场的,应予立案追诉。

    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五)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的,应予立案追诉。

    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第四十四条[开设赌场案(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

    开设赌场的,应予立案追诉。

    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 涉嫌开设赌场犯罪,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可以可以取保候审。《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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