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起诉法院要求离婚,双方都承认没有感情了,可是女方不同意平等分割财产,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离婚
2019-10-09 01:31: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可以在大陆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登记的前提条件是: 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且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当事人中一方必须是本市常住户口居民且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当地婚姻(收养)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 ★ 离婚登记时应提交的材料: 根据2003年10月1日生效的《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1、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就财产分割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可以径行判决。
    2、一般说来,争议的只是一套房子,另一套房子与本案无关。
    3、诉讼费一般按分割财产的价值计算,律师费需与律师协商而定。 就你目前情况,如果想早一点离婚,诉讼还是最佳的办法。

  • 1、协议离婚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3、简易程序的审限为3个月,且不得延长,如果第一次不判离,可在6个月后再次提起诉讼.
  • 婚姻生活需要双方一起经营、维持,一方想要撤退,另一方不同意的,也可以解除婚姻关系。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前,主张离婚的一方需要收集好证据,包括双方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证据、感情却已破裂的证据、财产的证据等。
    至于双方协议不成的“离婚时财产怎么分割”呢,要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来判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会平均分割,属于个人财产的,不予分割。证据在离婚诉讼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且收集证据存在很多的技巧,我们建议您聘请专业婚姻律师进行此项工作,避免遗漏重要证据,丧失财产的所有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