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先问问,我和女朋友在我俩结婚之前买了个房子,之后我俩结婚,之前的首付,是算她的吧!我俩登完记以后共同还贷,这算我们的共同财产吗?

2019-10-06 09:47: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1、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  
    2、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分割财产时,房屋作为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3、婚后一方父母出资,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如果婚内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出资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只是赠与自己子女的。  
    4、婚后双方父母出资,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婚后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且登记在双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离婚分割按揭房时,参照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照顾无过错方、照顾无住处房、照顾女方、照顾抚养子女一方等原则分割按揭房。
  • 结婚后,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具体分析:
    1、婚后共同买房,这属于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
    2、一方婚前全款购房,这个属于婚前财产;
    3、婚前一方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还贷的那一部分属于共同财产财产;
    4、父母婚后出资购房,这属于父母对夫妻的赠与,一般是属于共同财产。
  • 同居关系中也存在“共同财产”问题,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之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因此,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但要注意的是同居期间“共同财产”是双方共同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重点在于共同所得,而一方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在对方没有辅助性劳动和提供生活帮助的情况下应归该一方个人所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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