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调动我工作,因工作条件恶劣,我就没去公司上班了,我能不能要求赔偿,怎么解除合同

2019-10-05 09:31:2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你支付赔偿金。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2、【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你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你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你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根据现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工作岗位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要进行岗位调整,属于对劳动合同的变更,合同变更当然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就是说你必须同意才可以进行岗位调动。
    当然,这个也要看你的劳动合同约定内容,如果当时的劳动合同上约定了一些大的岗位,现在只是在合同约定的岗位范围内,具体的工作内容的调整,则不属于我们所说的法律意义上的岗位调动。
    另外,还有就是岗位调动的原因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证实你不能胜任原来的工作岗位,有两个选择,一个是对你调动岗位,另一个是对你进行培训。这个做完后,你还不能胜任,用人单位就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如果出现你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情况,则用人单位的岗位调整就成为根据法律规定所做的适当行为。
    你最好根据你的实际情况来判断一下。
  • 合同期内,公司降职降薪合法么?公司单方面无故降低员工的工资是不合法的。

    员工可以公司克扣其工资为由提出离职,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公司要调动员工的岗位,应有合法理由,要跟员工协商达成一致,否则员工可以不去新岗位。
    员工也可以公司不提供工作条件为由提出离职,如果员工离职,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 降职降薪的调岗,不同意便解除合同,该如何维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劳动合同法司机解释的规定,如果公司单方面调岗降薪的,如果您也不同意,则您最好在一个月内就提出书面的异议,并保留相关的异议证据,否则很可能就视为您默认同意了。
    另外,如果公司是按照降薪之后的工资来发放,您也应及时的向公司提出支付工资差额的通知书,并保留该相关证据。如果到时公司还是不改正,您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另,如果公司到时将您辞退了,则可以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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