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外地人,我老公是上海本地人,我和我老公是在老家办理的结婚登记手续,现在因为我老公有了第三次外遇提出要离婚,但是他又不回家,电话不接短信不回,我现在想离婚怎么办?可以在上海办理离婚手续吗?如果办的话需要我准备什么?

离婚
2018-08-28 22:19: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结婚登记的手续: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办理结婚登记的条件:
    1、年龄够法定年龄 男的满22 女的满20
    2、双方的户口本 、身份证、照片
    3、双方身体健康 没有法律上规定的不能结婚的疾病 双方不是近亲 双方都是自愿的 无胁迫
    4、两人同时去所在区的民政局登记就行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