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拆旧房在原有上起新房,建设过程中收到一份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上面写:

经查,你户于2016年1月在未取得任何合法有效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位于米底村的土地建房行为(占地面积约90平方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和六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三条有关规定,涉嫌违法用地,现责令你户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听后处理

备注:拆旧建新

盖的是人民政府的公章 没有国土局的公章。 请问这份通知是否合法,我又该怎么处理

2018-08-28 19:3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违法占地私自建房的,可以要求其在限期内进行拆除并对土地恢复原状。
  • 土地纠纷处理的原则
      
    (一)一般土地纠纷案件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先由当地土地主管部门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时,才能按规定依照司法程序解决。未经行政调处的法院不予受理。
      
    (二)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面都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土地上的附属物,不得影响生产和在有争议的土地上兴建建筑物和变更附着物。
      
    (三)历史上已经达成有协议、协定,或已制定有乡规民约的,而这些协议、协定乡规民约并不违背国家法律、法令和党的政策的,予以维护,不合理的部分可以进行适当调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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